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前需要协商解决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贷款的归属问题,那么根据约定,债务的归属也应该是在离婚协议中得出的。
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房产贷款由男方承担,则男方需要负责偿还该贷款。如若男方无力偿还,女方也不应当承担这笔债务。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是双方共同认可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应。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没有规定债务归属问题,或者离婚协议中未规定男方承担房产贷款的具体金额,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离婚后应由双方按照各自负担能力分担。因此,如果男方无力偿还贷款,女方也应当担负部分责任。
总的来说,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债务的归属问题是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部分,双方需要在签订离婚协议前仔细审核和确认债务归属的具体条款。如若协议中有男方承担债务的具体金额,那么男方需要承担该贷款。若协议中未约定金额,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双方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