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土地管理范畴,所以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职能主要由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和农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具体来说,农村土地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宅基地的管理和调配,包括审核宅基地使用资格,规划宅基地使用方式,颁发宅基地证等等。同时,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还需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土地统计管理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确保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而农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则要负责宅基地的建设、监管和扶持工作,包括审批宅基地建设项目,指导农村居民建房的基本标准,加强农村自建房屋的质量监督,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等服务,帮助农民落实宅基地政策和居住条件改善工作。
除此之外,其他部门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例如,农业部门会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土地利用方案,确保宅基地与农业种植、养殖等经济活动的协调发展。同时,民政部门还要协助做好贫困农户住房改善的帮扶工作,保障住房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权益。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落实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充分的协作和配合,共同推动农村宅基地政策的实施,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