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农村居民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房。其中,宅基地的面积由村集体或乡镇政府根据家庭人口数、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分配,但不超过宅基地所在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整体规划控制中规定的宅基地平均面积。
在现实中,各地对于宅基地的分配标准有所不同。以黄山市为例,根据该市农委的规定,黄山市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标准为:单人户20-30平方米,两口之家40-50平方米,三口之家60-70平方米,四口之家70-80平方米,五口及以上之家80-100平方米。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分配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具体以当地宅基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此外,在申请宅基地时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村民户籍、家庭人口不超过规定标准、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因此,在申请宅基地时要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免申请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