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协议书,通常包含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经济赡养责任等内容。协议双方签字后,相当于达成了一项权利义务事项的书面协议。
在中国离婚程序中,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离婚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向民政局报备。民政局对于离婚程序的要求主要是依据《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流程:
1. 双方当事人在民政局提出离婚意向,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 民政局核实已满足离婚条件后,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根据双方的意见,制作出离婚证书,并予以发放。
3.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建立在离婚为前提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离婚程序得到了民政局的认可,离婚协议书才能够取得合法效力。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协议书,虽然需要双方签字确认,但并不需要向民政局报备。只有通过民政局的离婚程序,才能够取得离婚证书,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