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其效力与法院裁决类似。在一般情况下,律师离婚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离婚协议内容一般包括:离婚的原因、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以及探视权、赡养费的支付等事宜。当协议上述内容完整、清晰,并被双方无异议地签署并公证,这份律师离婚协议就是完全可以算数的。
在中国,法律对离婚协议的效力有所规定。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46条和《民法总则》第9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的结束需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判决解除,但如双方在离婚后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且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可视为是法律事实,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律师离婚协议还是法院的判决,对离婚协议有不清晰或漏洞的内容,或者对离婚协议有异议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仍需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和解决。
总之,律师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注意协议内容的完整性和双方的自愿性,并通过备案或公证等方式确保法律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