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严峻的事情,更涉及到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其中关乎到抚养权的问题,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离婚双方并没有进行协商规定,是否这样有效呢?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对于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没有协商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属于父母共同拥有,暂时由母亲照看,父亲有看护、探视孩子的权利,但也必须在法律框架之下进行。
其次,如果离婚后双方未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院的程序解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权益保护主义的立场,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做出判决。但是这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对于孩子的成长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再次,如果离婚时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而后又在相互沟通协商中达成某种共识,可以将协议书进行公证,具有法律效力,以此来保证协议的实施。
总的来说,离婚后双方未对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规定,仅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法律框架之下,仍然需要遵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将子女的权益放在首位,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如果无法自行协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或者在自行协商达成共识后进行公证,以确保孩子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