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
我是一名原居住在XX小区的居民,我的房屋在某次拆迁中被政府征收,我当时与政府签订了一份拆迁协议,并且按照协议规定搬迁了。
但是,在最近的整理文件时我发现,我的拆迁协议已经不见了。因此,我认为我的拆迁协议已经丢失,所以必须声明它是作废的,无法起到任何的法律效力。
我想要强调的是,由于协议丢失的原因完全是不可抗力的情况,我没有任何的过错和责任。我非常希望政府能够理解我的情况,并且根据一定的程序重新制定一份拆迁协议,以便我能够享有合法权益。
最后,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我充分的理解和帮助,谢谢!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