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城市更新和改造过程中为了保障公民的生活权益而提供的住房资源,广泛应用于我国的城市建设中。拆迁安置房是免费提供给拆迁户使用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就有一些拆迁者希望将拆迁安置房赠与自己的孩子,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赠予儿子并给他相应的钱?
首先,在法律上,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是明确的,这些房屋都是属于政府或者依法设立的拆迁安置基金所持有的。因此,拆迁安置房产权只属于政府或者拆迁安置基金,并不属于个人所有,也不能买卖、赠与或抵押。所以,拆迁安置房是不能作为赠予儿子的财产的。
其次,作为父母,为了保证孩子的生活质量,想要给孩子更好的居住条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拆迁户自己的居住问题没有解决好,就不能将拆迁安置房转让或赠与给自己的儿子。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拆迁安置政策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帮助被拆迁的居民有一个可以安居的住所,而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私利的。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是公共资源,不属于个人所有。在此情况下,拆迁户无权将拆迁安置房产权转让给自己的儿子,更不能给儿子相应的钱。因此,自己的孩子应该独立自立,找到自己的住房并负担自己的生活费用,这也是每一个家长都应该给孩子注重的重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