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离婚后是否有抚养权,需要考虑到其精神状况是否适合照顾儿童,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因素。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父母,但如果父母中一方有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提出请求由自己或其他适当人履行抚养义务。因此,如果精神病人能够稳定控制症状,并且有足够的照顾能力,确实可以获得抚养权。
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精神病人的病情是否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如果精神病人的病情比较严重,可能会威胁到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寻求其他照顾方案。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离婚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另一方,精神病人则无法获得抚养权。当然,如果离婚协议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在离婚后是否有抚养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对精神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综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才能做出合理的抚养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