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在离婚协议的起草中,有时候一方当事人可能会认为对方方案不合理或不够公正,因此提出单方面起草离婚协议的想法。但是,单方面起草离婚协议并不是一条可行的路线。
首先是法律的约束。在法律角度上,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达成的,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和权益,法律要求必须是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单方面起草离婚协议的做法,容易导致不合理和不公正的协议,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不被法律承认。
其次是实际操作的难度。离婚协议起草需要考虑到许多方面,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而单方面起草离婚协议的人有可能并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规定,同时难以考虑到对方的利益和需求,达成的协议可能会存在诸多漏洞和瑕疵,容易引起双方的不满和纠纷,进一步影响离婚的进程。
综上所述,单方面起草离婚协议并不可行。双方应在尊重对方利益和需求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则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在此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免因法律操作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