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夫妻在婚姻关系破裂后,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书,依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合法形式终止婚姻关系,解决婚姻财产分割等问题。共同财产在协议离婚中是重要的争议点之一。那么,协议离婚哪些算共同财产呢?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
1.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通过双方共同劳动和经济收入所获得的财产;
(2)双方家庭生活中共用的固定资产、活动资产、日常生活用品等;
(3)由婚姻关系直接产生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
2.离婚期间购置的财产
如果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又购置了财产,这些财产也应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单独购置的财产,该财产属于离婚后双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3.双方个人财产
双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另一方赠予或遗产继承的财产以及在离婚协议生效前双方自行协商或已经分割的财产,均属于双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协议离婚中共同财产的划分,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协商时双方应当互相谅解,合理划分,达成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协议,保证婚姻财产分割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后续出现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