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育、教养、照顾和管理的法定权利。抚养权的丧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虐待或忽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和安全:比如体罚、殴打、虐待、性侵等,或不履行基本的保障、关注、照顾和照料职责,致使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和危害。
2. 有害生活环境:指未成年子女生活在不利于其健康、幸福和发展的环境中,比如酗酒、吸毒、赌博、恶言恶语和家庭暴力等,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
3. 忽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如果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不履行教育、照顾和培养职责,不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发展需要,甚至阻碍其发展,严重影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
4. 干扰子女与父母关系:比如拒绝让未成年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或其他亲密关系坚定的人建立或继续联系等。
以上情况可能会导致抚养权被另一方父母或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取代,或者转移给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照顾。因此,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应该时刻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成长需要,尽职抚养和教育,确保其健康、幸福和正常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