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离婚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它具有约束力,可以规范离婚后双方的行为和权利义务,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利益。
离婚协议书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自愿原则。离婚协议书的达成应该是双方自愿的,不受任何外力干扰或者压力的影响。如果一方被强迫或者在威胁下签署协议书,那么这份协议书将无效。
二、公正原则。离婚协议书应该是公正合理的,既要考虑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也要考虑家庭的和谐稳定和子女的利益。不能一方占据绝对优势,而是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公正的协议。
三、合法原则。离婚协议书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与法律规定相违背。例如,不能存在剥夺子女监护权的情况,也不能违反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四、确定性原则。离婚协议书应该确切明确,不能含糊不清或者有歧义,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双方要对协议书的每一条内容进行逐一确认,如有异议应加以讨论调整。
五、终局原则。离婚协议书一旦达成并签署,就具有确定性和不可更改性,不能再次修改或变更。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方可进行变更或解除。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要以和谐稳定、公正合理、合法有效为原则,达到保护双方利益和实现离婚平稳有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