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夫/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协议如下:
一、子女抚养问题
1、子女抚养权由(夫/妻)(以下简称甲方)行使,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无法干涉。
2、子女抚养和教育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经济补助。
3、孩子未成年期间,双方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健康等问题应保持沟通与配合。
二、财产分割问题
1、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我们自愿将双方名下的财产按照以下比例分割:
(1)双方名下银行卡中的钱款,平分。
(2)甲方名下的房产及车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请求分得。
(3)乙方名下的存款、房产和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请求分得。
(4)对于对方名下的企业股份、投资收益,无直接要求分配权。
2、如单方违反财产分割协议,造成对方损失,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离婚时间及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提交离婚申请程序。
2、双方互不干涉、约束对方的生活、工作和婚姻关系,互不追究往事。
3、本协议成立后即取代原先所行使的合同、协议、誓言等,成为双方的根本协议,互相遵守并在执行中实现。
甲方__________(签名) 乙方__________(签名)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