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生育的人也有权获得抚养权,这包括但不限于生理上无法生育、年龄过大、生育能力受到其他特殊原因影响的人等。关于抚养权的判定,法律主要以儿童最大的福利为出发点,包括儿童的生活、健康、教育、安全等方面。因此,法院会考虑孩子与父母的关系、身体状况、经济能力、人格等多个因素,以保护孩子的权益。
在进行抚养权争议解决时,法院通常首先会考虑孩子的最大福利,而不仅仅是考虑父母的意愿。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一方无法生育,但情感上与孩子有很深的羁绊,法院也会依据事实情况判断,是否给予这一方抚养权。
在决定抚养权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各种有关情况,例如以下几点:
1.孩子与当事人的关系,包括法定父母、亲生父母、血亲或收养关系等。
2.当事人的身体情况,是否能够胜任扶养孩子的重任。
3.当事人的收入、社交圈、家庭关系等综合情况;
4.是否共同居住,是否有固定居所等。
以上考虑的因素仅仅是举例,具体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案情进行裁决。
总之,只要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确实有抚养儿童的意愿和才能,就可以获得抚养权,而不能生育并不影响这一权益。遵守法律、关心孩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