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在离婚协议书上添加公证书,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保离婚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离婚协议公证内容主要如下:
1. 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离婚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 离婚协议的基本内容: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离婚的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赡养等内容,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并经过公证员的签章认证,确保其法律效力。
3.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离婚双方应当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协商达成一致,包括房产、存款、股票等财产的分割方案。离婚协议公证时,应当认真审核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合理、公平,并确保协议书有效。
4. 子女抚养协议:如果离婚双方有共同的子女,应提供详细的子女抚养协议,包括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保健等内容,公证员应当审核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其权威性和有效性。
5. 离婚协议书的附属文件:离婚协议书的附属文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财产证明等,这些附属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员的审核,确保其真实性。
总之,离婚协议公证是保障离婚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公证员应当在审核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保协议书合法、公正、有效,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