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协议中有包括旅行计划,并且在协议签订前未能实施,那么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1. 是否可以重新规划旅行计划:如果双方依旧愿意旅行,可以重新规划旅行计划,并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双方不想旅行,可以讨论撤销旅行计划的条款。
2. 是否需要修改离婚协议: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旅行计划的具体内容,需要修改协议。可以通过协商修改协议,该修改应该被记录为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3. 是否需要退回定金或款项:如果已经交纳了旅行预定的定金或款项,则需要讨论退还的问题。旅行计划可能适用退款政策,但需要注意协议中是否规定了类似的细节,以避免产生争议。
4. 是否需要考虑其他放弃: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决定了放弃本次旅行,需要注意是否会影响其他方面。例如,如果旅行计划中有涉及孩子的有诸如探亲或其他计划,可能需要考虑重新规划或达成其他无争议的协议。
总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实际操作。如果需要协商,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帮助,以确保最终达成有利于双方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