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丧偶的妻子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中享有相关权益,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对于有小孩的妻子来说,可以优先考虑分配住房,但是并没有所谓的“小孩名字权”。
首先,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拆迁补偿和安置标准应当根据当事人家庭实际需要,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结合其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因此,如果丧偶妻子有小孩,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其次,对于住房分配的问题,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丧偶妻子和其家庭给予相关优惠。例如,可以优先考虑为其分配面积较大的住房,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丧偶妻子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应当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向拆迁部门反映实际情况以及自身需求,争取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待遇。
综上所述,虽然没有所谓的“小孩名字权”,但是丧偶妻子在拆迁安置中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和保障,使得其和家庭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居住环境。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拆迁安置过程中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落实,确保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