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租住公租房的问题,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所有权归属
公租房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离婚双方在协议中需要明确约定租住的公租房属于哪一方。如果是一方的名下,则需要明确约定另一方是否有权使用。
2、租金和维修费用
协议中需要约定租金和维修费用的承担方。可以约定由哪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以约定共同承担。
3、租赁期限
需要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两年。如果需要续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续租条件、方式和期限。
4、房屋使用权
需要约定离婚双方对公租房的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可以约定由一方使用,也可以约定共同使用。如果是共同使用,需要明确双方使用的房间和公共区域的管理方式。
5、房屋转让或出租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离婚双方对公租房的转让或出租等事项。如果要转让或出租,需要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6、争议解决方式
在协议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通过调解、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如果是通过仲裁解决,需要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等事项。
综上所述,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租住公租房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问题,以确保离婚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