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最后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协议解决离婚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重要事项。因此,离婚协议的签署应在冷静期结束后再行签署。
在离婚的过程中,往往充满了情感上的波动和冲突,而离婚协议的签署往往需要双方冷静、理智地对待,如果在冷静期前就草率签署离婚协议,可能会导致后悔和争议的发生,并且这些争议可能会导致离婚程序的延长和裁决时间的增长。
因此,双方应该在冷静期结束后再行签署离婚协议,这可以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和讨论离婚协议的条款,有足够的时间去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和分歧,并且可以保证离婚后的生活更加顺利和平稳。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最后一步,它的签署非常重要,因此必须在冷静期结束后再行签署,这能够保证离婚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能够保证离婚后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