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在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改革中,对宅基地的规定是每户建房用地不超过2000平方米,然而在城镇居民不少于2万人口的行政村,宅基地的规划标准可适当放宽,但是也必须严格控制总体规模,确保宅基地的规划、布局、设计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要求,做到规划与建设同步。
在实际操作中,北京市一般将宅基地规模控制在2000平方米以下。但在一些大型、稀户居住的村庄,按照科学合理的宅基地规划思路以及自然环境、村庄文化等实际情况判断,相应适当放宽规模在一定的范围内,最大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平方米。
在确权改革过程中,为了规范新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北京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建设、环保等法律法规及乡村建设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宅基地;禁止将宅基地用于投机倒把、非法经营等行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将宅基地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确保宅基地的产权稳定、用途合法、环境卫生等各方面符合乡村建设规范要求等。
总之,北京新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在2000平方米以下,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规模到5000平方米左右,必须在严格控制宅基地总体规模的前提下,确保宅基地的使用、管理、建设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环保等法律法规及乡村建设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