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离婚前,达成了离婚协议,协商解决财产分割及其它相关事宜的离婚方式。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离婚协议书需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审批,法院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合法合理。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便是冷静期,其指的是当事人签署协议后到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两个月期间。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回头再考虑,如果双方依然坚持离婚,则离婚协议生效。
一般情况下,冷静期始于协议离婚协议书送达当事人的次日,且不少于两个月。由于该期间是法定的,因此夫妻双方无法单方面缩短冷静期。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如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急于办理离婚因为需尽快解决某些问题(如工作、外出等)而不能在约定时间等待冷静期结束,或者当事人之一在冷静期内面临生命安全的威胁,法院可以酌情判定缩短冷静期。但是,缩短冷静期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自愿、情理合法、无损第三人利益。因此,当事双方须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法院会通过审查双方的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批准缩短冷静期的决定。
总之,虽然协议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的,但对于确实遇到需要缩短冷静期的特殊情况,当事双方仍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法院酌情决定缩短冷静期的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