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改造和重建等项目中,为了调整用地、拓宽道路、改善环境等原因,需要对居民的房屋进行强制性拆迁,并提供安置房屋作为补偿。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会遇到一个问题:拆迁安置房要交出让金吗?
首先,要明确一点:按照法律规定,政府征收房屋,应当按照市场价赔偿被征收人,包括房屋的实际价值、房屋内建筑物和设施的实际价值,以及征收交通、水电、通讯等设施的费用、搬迁费用、过渡费用等。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应该是无需交出让金的。
然而,实际情况却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方征收部门对房屋估价较低,导致征收人拿到的赔偿款不够购买新房,于是就会出现“补差价”的情况,即征收人需要额外支付一定金额才能买到等值的新房。而这种补差价的方式也被称为“让金”。
此外,在某些城市中,由于土地资源稀缺,拆迁安置房往往也是非常紧俏的。为了获得更好的住房,有些征收人就愿意支付一些让金,换取更大更好的房子。这种情况下,让金通常是由征收人与开发商协商确定的,具体金额根据双方的谈判结果而定。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交出让金与征收政策、市场价格、土地资源等因素有关。如果征收政策和赔偿标准得到严格执行,那么拆迁安置房就是无须交出让金的。但是,如果赔偿标准不够公正或者土地资源紧张,就可能存在让金的情况。因此,征收人在接到征收通知书后,应该了解相关政策和价格标准,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