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的情况,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双方在达成协议后签署并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文件。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通常是在签署后立即生效。也就是说,签署离婚协议的当天就算是分开日,从有效时间上来说是立即起效的。所以,离婚协议是否交了一个月后有效呢?
实际上,离婚协议在被签署的那一刻便生效,与其是否交了一个月无关。但是,所谓离婚协议交了一个月后是否有效,可能指的是离婚协议在公证处已经公证,并由当事人交给法院进行办理的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证时间和交给法院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月,那么离婚协议的效力并不会受到影响,它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上也可以约定生效的时间,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署的离婚协议就能够在约定的时间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并不是取决于交给法院的时间,而是取决于协议的签署时间和公证情况。当然,如果在办理手续上出现任何问题,当事人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法院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