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我们应该充分地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很多人在得到孩子抚养权之后,会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物质,随意地决定和对方联系的方式和频率,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也可能导致孩子心理健康的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孩子确实是我们的法定监护人,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随意限制孩子与对方的联系。尤其是在没有合法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危害孩子的情况下,我们无权阻挠对方和孩子的交往。这不仅是对父母的一种负责,也是对孩子人权的保障。
其次,我们应该坚持尊重对方的权利,理智、平和地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对方存在不良行为,我们应该及时向法律部门举报,而非擅自决定孩子的行动。
最后,我们需要秉持家庭和睦的态度,尽可能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可以建议对方制定一份联系计划,约定好孩子与对方的交往时间和方式,以此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总之,尽管我们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孩子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而非我们的私有财物。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权利和根据孩子的利益来做出决策,从而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