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与我的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经过协商和多次沟通,我们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财产分割
我们的财产由我和我的配偶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两部分组成。经协商,我们约定:
(1)共同财产的分割:我们共同持有的财产将在离婚后进行平等分割,包括房屋、车辆、存款等财产。
(2)个人财产的归属:个人财产将由各自所有,不得干涉对方。
2.债务承担
在婚姻期间,我们分别有自己的债务。经过协商,我们约定:
(1)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
(2)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责任,离婚后必须一同清偿。
3.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
我们有一个年幼的孩子,在离婚后,我们将共同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并遵循法律规定执行。
4.离婚协议的效力
我们已经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互相认可协议内容,并且互相释放了离婚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协议一经签署,即为有效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撤销。
以上为我们的离婚协议,请贵院依法予以审查,并依法判决。谢谢!
当事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