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甲方xxx,男,出生于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现住xxxx;乙方xxx,女,出生于x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为xxxx,现住xxxx。现因xxxx原因,甲乙双方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保障子女权益
1、xxxxxxx(子女姓名)归xx方(一方)主抚;
2、由另一方支付每月xxxx元抚养费至xx方,并由一方负责子女日常生活中的各项费用;
3、离婚协议生效后,离婚双方都应为子女提供必要抚养和教育,共同推动子女健康成长。
二、财产分割
1、离婚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各自持有自己的财产,并保留自己名下的房产、存款和其他财产;
2、对于共同拥有的房屋,可以协商由一方负责购买另一方的份额;
3、对于债务问题,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
三、其他约定
1、离婚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和工作,并不做对方不利言行;
2、异议或者其他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理。
以上就是我们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达成的共识,望法院予以审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