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了解的信息,公民有权利调阅拆迁协议。
首先,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物权人有权查阅相关权利证书、协议及其他有关物权的文件和资料。由此可知,拥有房屋等财产权的公民有权查阅拆迁协议等相关文件。
其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调取与其利益有关的案卷、文件和材料。而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公民有权利调阅拆迁协议,以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此外,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开宣传拆迁计划、征收补偿政策、拆迁资金的使用情况、征收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补偿补助实施进度和结果等有关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可以看出,公开宣传相关信息也为公民查阅拆迁协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总之,作为公民,我们有权利知情,这不仅是权利,也是一种责任。公民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了解拆迁协议中的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合法合理维权,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