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交谈一般来说可以算作协议,但具体要看交谈的内容和形式。
如果房屋拆迁交谈是以交换意见和协商的形式进行的,各方都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在交谈中达成共识和达成协议,那么这种交谈就可以被视为协议。例如,如果房主与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交谈,双方秉持共谋发展的理念,诚信交流,给予相互尊重,进行有代表性的谈判协商,最终就房产补偿、资金补贴等问题达成一致,这样的交谈就是一种协议。
但若在谈判交谈中,一方强制推销、敲诈勒索,或者一方欺骗、压迫、利用对方的弱势,那么这样的谈判就无法达成真正的协议,因为它违反了协商原则,或不公正或恶意。
总之,房屋拆迁交谈本质上是一种协商和谈判,其结果和效果取决于交谈双方是否能双方能够在公平、诚信和透明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只有当各方合法,公正,诚信的达成协议,且双方都签署协议,那么房屋拆迁交谈才能被真正称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