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协议,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再额外支付补偿费用的。拆迁协议涉及到政府、拆迁公司和居民之间的协商和谈判,并在协议中规定了拆迁的补偿。双方在达成协议后都有义务遵守。因此,如果签订了拆迁协议,应该不需要再要求额外的补偿。
但是,如果有任何一方没有遵守协议或者不履行协议中的补偿条款,则需要再次商议和协商。例如,如果拆迁公司没有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完成拆迁工作,或者政府没有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居民可以和拆迁公司和政府再次协商,要求补偿。
另外,如果拆迁涉及到重大的房产和土地利益,居民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在协议中得到了合理的补偿。总之,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并保证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