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们夫妻三人深感遗憾,现宣布离婚。在我们的离婚协议中,我们三人已把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并决定按以下协议履行。
1. 财务分割
我们三人已统计了家庭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及所有其他资产的价值,我们三人都同意按对等的原则分开财产。儿子拥有一套房产和一辆车,女儿拥有一辆车和一部分存款,小儿子拥有一家小公司的所有股份和一部分存款。我们承认,这种划分不是完全公平的,但是它是我们三人都认为公平和合理的。
2. 监护
我们三个子女的监护权由母亲负责。母亲将拥有孩子的居住权,并负责所有关于孩子的健康、教育、福利等方面的决策。父亲在有需要时可以参与监护的决策,但必须通过协商得到孩子的同意。
3. 支付抚养费
父亲必须向母亲支付每个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将根据收入和孩子的需求定期支付。我们已经同意的抚养费数额如下:
父亲需支付儿子抚养费每月2000元,付款日为每月的15日;女儿抚养费每月1500元,付款日为每月的10日;小儿子抚养费每月1000元,付款日为每月的5日。如果有孩子需要特殊医疗、教育或其他费用,金额将讨论后确定。
4. 财产继承权
我们三人已经签署了遗嘱,将所有财产继承权转移给孩子。除非孩子得到所有遗嘱继承权的同意,父母将无权将任何财产转让给其他人。
5. 其他约定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三人都保持彼此的合作和尊重。我们同意尽可能保证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和友好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我们将尽力避免任何与孩子有关的争执和矛盾。我们将在关于孩子的所有重大问题上进行讨论和决策。
以上是我们离婚后达成的协议。我们三人知道协议可能不完美,但我们相信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我们三人都将尽力遵守这些协议以确保我们的孩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