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保证双方离婚后能够和平分手,避免由此引起的不必要的纷争和争执。在判决中写离婚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基于自愿原则,夫妻双方应努力协商达成一致,认真解决有关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探视等问题,并将解决方案写入协议书中;
第二部分:财产分配
1、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好离婚后财产的分配;
2、夫妻双方协议的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公平合理;
3、具体财产分配方案应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股票等方面的财产。
第三部分:子女抚养
1、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
2、夫妻双方应当在协议书中明确子女的监护人及抚养费用的分配方案;
3、离婚协议书应明确离婚后子女在家庭生活和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部分:其他条款
1、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协商的其他重要事项,如探视、财务补偿、遗产分配等;
2、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如有变更的处理方式。
总之,在判决中写离婚协议书,需要注重协议书的具体条款,使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合理公正,达到保护双方权益的目的,从而有利于夫妻的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