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文件,它是离婚双方对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的协议。然而,有些情况下离婚双方不方便亲自签署协议,这时候可以考虑由其他人代表签署。那么,离婚协议能不能他人代签呢?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签署离婚协议这一行为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参与的。因为离婚协议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双方的真实意愿达成协议。如果双方不在场签署,即使代签人手中有离婚协议的授权委托书,也不能代替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因此,如果离婚双方不方便亲自参与签署,一般会采取法院出具离婚协议确认书的方式,经过法院确认后方可生效。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代签离婚协议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代签人代表离婚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需要理解协议内容、权利义务等关键性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协商和达成协议,尤其是在涉及到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纠纷等问题时,如果代签人理解不全面或协商不当,可能会对离婚双方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如果离婚双方不方便亲自参与签署离婚协议,最好还是通过法院确认的方式来达成协议。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不能由他人代签,需要离婚双方亲自参与签署,或通过法院确认的方式达成协议,以尽可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