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谈判中谈及女朋友是否合适,这首先要看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一般而言,离婚前如果当事人已经有了新的恋爱对象,谈及女朋友肯定是在所难免的。如果仅是简单地提及女朋友,不会对整个协议的达成产生太大的影响。但如果女朋友是未来长期的生活伴侣或者会在财产分割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话,那么就需要谨慎考虑。
第一,离婚协议的核心在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如果涉及大额财产在内,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各自应当分得的实际数额进行协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一方谈及自己的新女友,有可能会在对方心中引起大幅度的怀疑,甚至是不信任,从而导致通婚深厚的离婚双方陷入僵局。
第二,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分手的,如果一方提及女朋友是否合适,其实也体现出他或她对未来的婚姻情况会产生一定的期待,或者是未来的未定因素。这样就相当于已经不太能够妥善地协商双方各自应得的财产的比例以及分配方式了,从谈判的角度看,显得不专业和幼稚。
因此,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应在离婚协议谈判中谈及女朋友是否合适。当然,还是要以谈妥离婚协议为第一原则。如果女朋友不是特别重要的话,最好等协议谈判结束之后再考虑其它方面的问题。避免一些无意义或者是可能引起争端的问题给谈协议增添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