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对于离婚所需要协商的事项进行详细规定和约定的文书。这份协议书的内容应该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探视费用、债务处理等方面,以便夫妻之间的互相信任和依据,避免由于离婚分割问题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
一、财产分割
1. 共同房产:由于本人一方无力承担该房产的费用,现将该房产全部归对方一方,但对方应当支付本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 银行存款:事先商定,由双方各提取一半的存款,并作好注销相关信用卡的手续;
3. 社保和医疗保险:对于本人和子女的社保和医疗保险问题,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应当全额赔偿相关费用;
二、子女抚养及探视
1. 子女抚养:子女随母亲居住,在父母离异之后,母亲有权决定子女教育方式及费用;
2. 探视:每月1日,父亲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并可以随时电话联系子女,但必须经过母亲的同意;
3. 探视费用:每次探视均由父亲承担全部的旅行和住宿费用;
三、债务处理
1. 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平均分摊;
2. 个人债务:各自承担个人债务;
以上为本次离婚协议书内容,经过深入协商达成,均表示双方无异议,并愿意严格遵守此协议。协议签署后,双方对于离婚问题都有了一份清晰的了解,自然会变得更加坦诚,合作愉快,无疑是更加缓解双方分歧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