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涉及贷款债务的部分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对债务进行妥善的处理。根据中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离婚时也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清算,以下是一份离婚协议书中可能涉及贷款债务的具体写法参考:
1. 我方与您方婚姻解除前所共同承担的贷款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透支等)总金额为X万元(以下简称“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1) 房屋贷款
登记在我方名下的房产贷款(或登记在您方名下的房产贷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还清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2)汽车贷款
登记在我方名下的车贷(或登记在您方名下的车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还清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3)信用卡透支
我方名下的信用卡透支共计X元,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您方名下的信用卡透支共计X元,由您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上述债务总金额X万元,根据实际情况由我方和您方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我方承担X%的债务,即X万元,由我方全额负责还款; 您方承担X%的债务,即X万元,由您方全额负责还款。
3. 我方及您方均同意,在此离婚协议书的签约前,已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了离婚事宜,且双方有了清晰的债务分担协议。如果因为一方无法承担债务,导致给银行造成损失,按照实际分担比例,承担责任的一方应赔偿未承担的那一方的损失。
4. 如果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我方和您方的债务有额外的增加,应当严格按照上述分担比例进行债务分担,并且双方要及时通报对方,以便及时处理债务问题。
以上就是离婚协议书中涉及贷款债务的具体写法参考,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处理要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债务分担,并且密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