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自主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审核确认后生效的离婚方式。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自主协商离婚的各项事宜,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而是否需要查看夫妻双方的怀孕史,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协议离婚而言,夫妻双方主动提供的怀孕史是可以纳入协议离婚的事项之一。如果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已经就怀孕问题达成共识并作出了合理安排,则包括怀孕史在内的所有事项都会在协议离婚中得到充分考虑和体现。这样的协议离婚可以为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带来更多的便利和保障。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提及怀孕问题,则夫妻双方也没有必要特地披露此事。在法律上,夫妻双方的私人生活和隐私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法院并没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披露不愿意披露的私人信息,无论是怀孕史还是其他任何事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发生了争议,怀孕问题可能成为纷争焦点。比如,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怀孕问题,但是女方在离婚后又意外怀孕,男方可能会要求重新协商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怀孕权益的保护将成为离婚纷争的关键问题,需要法院进行公平公正的审理。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是否需要查看夫妻双方的怀孕史,取决于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在协商离婚协议时妥善考虑和安排怀孕问题,并自愿披露自己的私人信息,那么怀孕史可以成为协议离婚的一项合法事项。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愿意透露此类私人信息,也不应该被强制要求。在任何情况下,怀孕问题都应该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