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权利。在离婚或分居期间,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成为一项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国家庭法,一般采取的原则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原则”。在此基础上,抚养权的判断并不是简单的算法,而会考虑申请人的诸多方面因素,包括家庭环境、育儿经验、信仰教育、经济条件等等。
藏匿孩子是指任意将孩子隐瞒起来不让对方知晓孩子的下落。这种做法通常是对方方对自己赢得抚养权抱有强烈的不满或不信任,或者是借此寻求更为有利的利益分配。藏匿孩子实际上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仅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法律秩序,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抢夺孩子是指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孩子带走并拒绝将其交还给另一方。这种行为更为恶劣,不但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来说也可能引发更大的纠纷。抢夺孩子也是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总而言之,无论是藏匿还是抢夺,都是违法行为。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双方应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尽量保证权益的公平分配,以共同承担抚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