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一份书面协议。而离婚证是国家机关核发的确认离婚事实的证明文件。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在离婚协议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后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审核协议内容,认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会判决离婚并确认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证在这个过程中不一定需要提供,因为法院可以通过协议内容确认离婚事实。
然而,如果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需要法院作出裁决,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以证明离婚事实的存在,为法院判决提供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证是必不可少的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证在法律上是必要的、法律效力高的证明文件,而离婚协议则是离婚当事人自主协商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经过法院的确认,则作为个人之间的协议,其法律效力较低。因此,为了保证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建议当事人在协商签署协议之前咨询专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以充分了解协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