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时,会判给其中一方作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但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完全失去了与孩子的联系。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会对监护人做出共同监护的决定。
共同监护是指虽然孩子抚养权的主要监护人只有一个,但是另一方也可以与孩子有一定程度的接触,参与孩子的生活,决策等方面,并且这种监护权是由法院正式批准和授权的。
通常情况下,委托共同监护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父母双方必须同意共同监护,否则无法实施;
2. 申请共同监护的父母之间不存在严重的纷争;
3. 共同监护对孩子的成长和利益有益;
4. 共同监护的各方能够协调配合,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除此之外,如果父母离异后的抚养权判决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或者其中一方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对孩子形成威胁,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的措施,如移交孩子抚养权给其他家庭成员或者托付给监护所等。
总之,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以保证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