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书,离婚当事人离婚后应当妥善保管该协议。离婚协议一般由离婚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公证处申请领取一份离婚协议的公证书或者存证证明。同时,离婚协议也可以在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时,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
一般来说,在法律程序上,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或者法院公证。公证可以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后续的争议或者纠纷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也可以直接在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在后续处理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时,公证会更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
如果离婚当事人没有将离婚协议公证,而是自己保管这份文书,可以在需要时向公证处申请存证证明。存证证明是公证处为离婚协议保管的电子文本证明,具有等同于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需要在后续的诉讼中使用离婚协议作为证据,也可以提供存证证明。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当事人应当及时妥善保管好离婚协议,同时也可以选择对该协议进行公证或者存证,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