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后,抚养权是根据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来判断的。如果离婚后,孩子的母亲重新结婚并且正确地履行了抚养职责,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应该继续给母亲。因此,如果丈夫想要夺回抚养权,他需要向法院提出合理的理由,证明母亲无法履行抚养职责或母亲的行为对孩子造成了不利影响。这可能需要收集证据,例如监控录像、医疗报告、学校评测等,以证明母亲失去了继续拥有抚养权的资格。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在当前环境中的适应能力。如果孩子已经适应了母亲的新婚家庭,并且与新任父母建立了密切的关系,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改变当前的抚养情况将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所以,丈夫如果准备重新争取抚养权,就需要仔细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以及自己是否具备合适的抚养能力。最后,无论离婚后如何,孩子需要的是两个父母共同的关爱和支持,而不是争夺抚养权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