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所撰写的一份文件,主要说明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事宜。该协议书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公证可以为离婚双方提供更多的保障。
首先,公证可以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证员在公证过程中会对双方的身份和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和审核,保证了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其中存在的问题或纠纷。
其次,公证可以提高协议的可执行性。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经过公证,就相当于协议书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书所提及的内容,公证书就可以作为证据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效地保障了协议的可执行性。
最后,公证也可以为离婚双方提供权利保障。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会向离婚双方详细解释协议书的内容和法律效应,让离婚双方对自己签署的协议书有更加清晰和准确的理解。这样无论在协议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双方都可以随时通过公证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公证虽然不是必需的,但可以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权利保障,极大的帮助双方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选择公证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