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居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建筑用地,是农村居民用于居住的土地。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使用者无权将宅基地出租、转让、抵押、赠与等。但是在2019年出台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入股、入股退出及转让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入股、入股退出及转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交集体经济组织备案。这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实现的,但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备案审批。如果没经过备案审批,宅基地转让将无效。那么,能否卖给子女呢?
一方面,根据宅基地规定,宅基地的所有使用权人仅限于村集体成员,宅基地不能凭空转移,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存在各种技术问题和制度风险,转让应注重依法依规、合规度最大化,同时也应考虑利益最大化。
另一方面,由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拥有产权,所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时需要注意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可能会破坏宅基地的农村用地作用,使宅基地流转到非本村村民手中,从而破坏了村集体经济的利益。
因此,只要能够依法经过备案,符合相关规定,宅基地的转让是可以实现的,包括卖给子女。但在考虑宅基地转让时,应该考虑转让的目的和方式,同时同时要注意维护农村宅基地的农村用地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