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的一项重要合同,用于明确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赡养义务等问题。如果离婚双方中有一方为二婚,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明确写上二婚的相关问题。以下是一种可行的写法。
一、关于二婚方的情况
甲方系首次婚姻,乙方系二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提及乙方的二婚情况,并在协议文本中予以明确。
二、产权分割及分配
(1)在甲方和乙方离婚后,甲、乙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应当平分。但因乙方已经有过婚姻的缘故,其所得的财产应当由乙方个人保留。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婚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其原本就属于个人财产的财物。
(2)对于甲方和乙方各自在婚姻期间所购置的房产,应当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 如房产系甲、乙双方名下,则应当平分;
- 如房产系仅甲方或乙方名下,则该房产归属于该方个人。
(3)对于甲方和乙方各自在婚姻期间所购置的汽车、家具等财产,应当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 如汽车、家具等财产系甲、乙双方共有,则应当平分;
- 如汽车、家具等财产系仅甲方、仅乙方名下,则该财产归属于该方个人。
三、子女抚养及探视权
(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一名子女,子女姓氏为甲方。
(2)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甲方系子女的监护人,拥有子女的抚养权。乙方负有子女的抚养费用等相应赡养义务,月度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用1500元。
(3)在子女探视权问题上,乙方享有合理的探视权。
以上便是离婚协议书中关于二婚的具体内容。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公正地分享财产,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份既能满足法律要求,也符合双方利益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