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的规定下,签订协议离婚是一种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方式,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正式认定。一旦离婚协议达成并签署后,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就被视为离婚。因此,签订协议离婚后,一般来说不会有机会再返回到婚姻状态。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签订协议离婚后有可能会有“返回”的情况出现。比如,如果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其中一个人认为自己当时签署协议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者在达成协议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如果法院认定双方的离婚协议存在问题,或者其中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存在强制或诈骗行为,那么可以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使双方重新回到婚姻状态。
除此之外,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观察期”的规定,即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有机会“反悔”撤销协议。但是,这种规定在不同地区的实践中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或遵守相关规定,也不能依据观察期规定来寻求返回的机会。
综上所述,虽然签订协议离婚后不容易回到婚姻状态,但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可以通过法院等途径来撤销离婚协议,并实现“返回”的可能。但是,这样的情况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双方离婚后的事实变化以及重建家庭的可能性等实际情况,进行谨慎的选择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