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指的是在尚未与原配离婚或取消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共同组成夫妻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重婚是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重婚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是受到限制的。
首先,重婚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重婚其实是无效的婚姻状态。法律规定,只有存续有效的婚姻才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因此,重婚的人无法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
其次,即使重婚者与原配离婚后,他们签订的离婚协议也可能无效。一方面,如果重婚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那么相关的协议无效。例如,如果另一方并未真正知情同意,也就是说该协议是在另一方“被蒙在鼓里”的情况下签署的,那么该协议将被认为是违法的。
另一方面,如果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不能取得法律效力。例如,如果协议中涉及到分割财产的问题,而分割的方式或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协议的效力将会受到限制或失效。
综合来说,重婚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判断的。但无论如何,重婚这种违法行为是不能逃避法律制裁的。一旦发现,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