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般是由夫妻双方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起草、协商达成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关于离婚协议是否需要钱,应该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达成过财产分割协议,且在此基础上双方也基本达成了离婚协议,那么在该协议中一般不需要再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因为在之前的协议中已经早已处理好了。此时的离婚协议主要包括对于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的协议内容,因此,协议中不需要钱。但是如果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并未达成,那么在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及比例,此时应该涉及到钱的问题。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前进行了财产分割协商,达成了一份具体的协议,那么在离婚协议中也不需要再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特别是在协议中已经明确了双方各自分得的财产、负担的债务等所有问题,如果协议中再涉及钱,就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多余。
再次,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达成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就需要涉及钱的问题。具体而言,离婚协议中应该包括财产、债务的分割方案,一般是按照夫妻双方财产比例或法定财产统一分割,以便让离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当然,在协议中涉及的钱的问题还包括子女抚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问题,因为这些钱的支出也是离婚后双方必须面对并共同解决的重要问题。
总之,离婚协议是否需要钱,完全取决于协议中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在协议中涉及钱的问题才会被考虑到。然而,在处理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问题而产生怨愤、不满甚至争吵,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