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利用问题备受关注。一些农村家庭因为人口外流或者其他原因,宅基地闲置或者没有被充分利用,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十分严峻。因此,有关部门屡次出台相关政策,对于闲置宅基地的收回进行了规范,以便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那么,多余农村宅基地能收回吗?
答案是可以。多余农村宅基地的收回是一项必要的工作,也是政府部门推进土地整治改革的重要举措。在2018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应当实行宅基地制度下的‘零闲置’管理,加强宅基地的监管和整治。在该政策框架下,各地方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收回闲置或者没有合理利用的宅基地,包括:
1. 进行征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有权对于闲置土地进行征收并进行重新分配。因此,对于多余的宅基地,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程序合法征收,并将其重新分配给需要利用地的农民。
2. 实行‘三权分置’:这是指将宅基地的土地、承包权以及使用权进行分离,并交由个人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收回未得到充分利用的土地,重新出让给有相关引进项目的农户,保障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 改造提升:对于宅基地周边的环境和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提高其利用价值。政府部门可以投资相应的改造设施,促进经济发展,使宅基地充分利用。
综上所述,多余农村宅基地能够收回,这对于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政府应当制定相关规划,加强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推动农村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