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协议离婚指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无法承受夫妻生活的压力,或受到配偶的威胁、恐吓等情况下签署了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受到强制或暴力手段,被迫签下离婚协议。此时,申请解除离婚协议,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程序。
首先,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将被迫协议离婚协议视为无效。诉讼程序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无效诉讼,证明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遭到了暴力或威胁,证明被害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了限制或妨害。
其次,还需要证明婚姻中出现了实质上无法解决的事实矛盾,如家庭暴力、重婚、欺诈等问题,这些事实矛盾都可能导致离婚协议被视为无效。
最后,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无罪,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遭到了威胁或暴力,并且没有为获得好处而主动签署离婚协议。同时,还需要证明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未考虑到原应考虑的情况、未知情的事实等。
总之,如果被迫签署离婚协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求助。通过诉讼程序,可以证明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保留自己的婚姻权利,并让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的维护。